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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园内设置各类宣传物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4-24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下发给校内各单位“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校园内各类宣传物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明确规定所有宣传品广告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园内的设置必须按以下流程进行报批:


1、按要求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学生活动宣传场地申请表(附件2);


2、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尚玉钒副书记审批;(如尚副书记不在院里,由孙卫书记审批)


3、学生处/团委审批;


4、校园事务与物业服务处审批;


5、校保卫处审批。


    各单位不能自行在校园内设置各类宣传品广告。不履行报批流程者,其设置的宣传品广告由校保卫处做违规处理。具体细则请参照附件“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校园内各类宣传物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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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