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评审会在我校成功举行 2020-09-22 9月18日上午,《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评审会在西安交通大学举行。省人大法工委立法二处处长杨学军、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周沐军、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处长潘磊、省信用办副主任张军、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征信处副处长刘芬茹、省发改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孙新宇、副研究员张宏云等参加会议。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处长潘磊主持会议。 课题组负责人、管理学院孙新宇教授首先对《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的最新成果进行了条例内容汇报。此次条例吸收了来自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商务厅等14家省级部门回复意见,共八章六十一条,约1.1万字,在社会信用的内涵、部门和机构的工作职责、信用信息披露及查询、关于信用应用、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信用监管、信用奖惩、权益保护、服务市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完善与创新。 与会的专家领导充分肯定了本次条例的相关工作,认为本次条例内容充实、架构合理、逻辑清晰,在充分借鉴和参考的基础上重点突破、体现特色,适度超前、展现前瞻。专家领导就信用概念、信用评级、目录编制、部门联合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给出了进一步的指导完善意见和建议。 潘磊处长在总结时肯定了课题组在前期的扎实工作,并强调要进一步根据专家的意见,结合实践与调研情况,在条例的规范性、操作性和体系化方面再下功夫继续完善,稳步推进条例工作的进展。 本次条例的起草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立法专班的大力支持,经历了广泛参考借鉴、信用实践调研、专家小组讨论、部门意见征询等充实的前期工作。是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担当好改革试点探索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的任务,积极走出去,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目标的新实践,也是管理学院在信用工作领域的又一成果。《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计划将列入我省2021年立法审议项目,成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