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捐款使用管理办法 2011-12-15


在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长期关注下,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学院不断获得来自各方面的捐款。为了有效合理地利用捐款,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途


1、资助教师及学生参加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引进海外人才;


2、资助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资助改善教学设施,包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4、赠单位或个人的意愿,并经院党政会议同意,也可用作其他。


 


二、使用审批


1、成立管理学院捐款管理小组,负责监督管理我院捐款的有效合理使用。捐款管理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每届三年。


2、捐款管理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本年度捐款的管理情况,讨论下年度工作计划;


3、每项捐款使用前须经管理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因客观原因组长无法亲自审批,可委托副组长代为审批;


 


三、财务管理


1、对捐款实行独立会计核算,配备管理学院财会人员,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捐款账务;


2、管理学院校友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督办捐款的使用情况,负责按捐赠者意愿落实捐赠项目的实施;


3、捐款的使用接受西安交通大学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


 


四、监督


1、管理学院校友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并定期向校内公布接受捐赠的数据以及使用情况;


2、捐赠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对资金、物品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五、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