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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天津市2023年度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公告

作者: 编辑:李明睿 发布时间:2023-05-08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等“十项行动”,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2023年天津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2022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或天津市户籍毕业生,2023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
     2.天津市普通高校2022届、2023届西藏生源少数民族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22届、2023届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的50个对口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及北京市、河北省生源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支医岗位。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的50个对口县请参照《天津市2023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政策问答》;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为天津市生源或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天津市户籍,并于2023年住培合格的,可报考支医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研究生同等对待。
    注:生源地是指考取普通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户籍是指于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的天津市户籍;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5月15日后出生),或年龄31周岁以下(1991年5月15日后出生)复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生。
     5.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3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除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之外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文件应于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或开具。
     7.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取得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放宽至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不得限定性别或限定性别优先条件(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规范化培训医学专业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岗和离岗的“三支一扶”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
     5月15日(星期一)9: 00至5月19日(星期五)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脱贫户、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要在报名时注明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各区“三支一扶”办应当在24小时内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考生一次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6月1日(星期四)9:00至6月3日(星期六)9:00,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6月3日(星期六)9:00-11:00组织笔试。考试当天,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作答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详细内容见《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笔试大纲》(附件)。按照笔试成绩,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的考生进行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募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募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大于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打印面试准考证。6月15日(星期四)9:00至6月16日(星期五)17:00,进入面试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6月17日(星期六)进行面试,考试当天,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支教、支医岗位含有专业知识内容。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招募。
     5.确定考察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分数保留2位小数。根据岗位招募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区“三支一扶”办再次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名单人员。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后,各区“三支一扶”办对进入考察名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天津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察表》和《天津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体检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报考单位所在区“三支一扶”办接受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报考材料、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考察时,考生须按照区“三支一扶”办要求携带岗位所需的学历、奖惩等证明材料原件。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疗机构,按照我市公务员录用健康状况要求,对通过考察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复检一次。凡考察过程中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确定招募人员
     体检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名单。招募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招募名单的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三、培训上岗
     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按要求分别参加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区“三支一扶”办指定的时间报到上岗。“三支一扶”人员与各区“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
     根据《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签订情况,对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岗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递补。对无递补对象的岗位,区“三支一扶”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在全市同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调剂。递补、调剂工作应于8月31日前截止。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开展辅导培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5月15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招募岗位表中各岗位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022-28013603
                                        022-28014067
                                        022-28013570
     监督电话:                   022-233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