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等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 招生小组由院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学秘书组成。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具有理工类、经济类、管理类专业背景的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五学期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注:在科研、竞赛等方面有优异表现者,如已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国际级或国家级竞赛奖项、获双学位等,上述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
3、英语水平优秀,通过英语六级或其他社会认可度较高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4、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有较强的或潜在的研究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6、通过复试考核。
三、招收流程
1.预报名
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5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13日0:00--9月19日21:00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名,未进系统报名的推免生视为放弃,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https://som.xjtu.edu.cn/info/1123/11116.htm。
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待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仍须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2.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9月22日—28日期间,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3)9月28日9: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所有确认推免我院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8日10:00前完成系统内报名。
(4)上传材料
①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需教务部门盖章);
②专业排名证明(需教务部门盖章)
③英语六级、雅思、托福、GRE最高成绩单扫描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
⑤个人简历(一页);
(5)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6)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学院将完成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à推免生确认接受à发送拟录取通知à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我院将于9月29日9:00开始接收工作,请已经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按细则要求时间完成报名、录取,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
2.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如下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本校学生:9月29日9:30前完成系统拟录取工作;
(2)夏令营拟录取学生:9月29日10:30前完成系统拟录取工作;
(3)除以上两类推免生外的拟录取推免生:9月29日11:00前完成系统拟录取工作;
(4)递补录取推免生:截止9月29日12:00,上述推免生如有放弃,将从该批学生中递补完成拟录取工作,录满为止。
所有推免生需注意,请推免我院的推免生注意务必在国家系统开放后及时填报我院,在系统内完成报名后仍需进行两步操作,接收并即刻确认复试通知,接收并即刻确认拟录取通知。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其他事项
1.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5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 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3. 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医学“5+3”一体化、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 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8949(学硕、直博)、029-82663676(会计专硕)
电子邮箱:
liangwei0131@mail.xjtu.edu.cn(学硕、直博)
fengting@xjtu.edu.cn(会计专硕)
申诉渠道:jdsom@xjtu,edu.cn
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