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联合会的名称为“西安交通大学MBA暨专业学位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
英文名称“MBA &Professional Degree Union of Xi’an Jiao Tong University”。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为西安交通大学MBA暨专业学位毕业或在校的学生志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追求卓越,开拓创新,交流合作,共同发展。展示西安交通大学MBA暨专业学位的实力,扩展西安交通大学MBA暨专业学位的社会影响力。
第四条 本会接受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党委的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
第五条 本会会址:管院MBA中心办公室。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六条 基本任务
进步提高(信息、论坛、讲座、研讨);社会实践和联谊交流(个人、单位、院校);联系社会、提供事业发展机会及咨询策划;
1、代表全体西安交通大学MBA暨专业学位学生的利益,反映所有会员的意见、建议,在广泛联络西安交通大学MBA暨专业学位的各届学生的同时,加强交流,建立务实进取、共同发展的人才和资源的网络。
2、作为会员与学校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有组织地协助学校开展在校MBA暨专业学位的教育工作;
3、加强与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广泛联系,培养MBA暨专业学位学生的团队精神,展示学生的时代风采,提高MBA暨专业学位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4、可以结合社会热点中的经济、管理问题,举办务实的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和研讨会、社会实践等活动,定期组织年会,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和文体活动;促进和保持会员间的联系和友谊,培养和造就会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
5、积极向企业各界举荐联合会会员,努力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策划等服务。
6、加强与国内外MBA暨专业学位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推动西部,乃至全国MBA暨专业学位事业的共同发展,打造西安交通大学MBA暨专业学位的卓越品牌。
7.协助管理学院MBA中心,组织MBA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丰富MBA学员的第二课堂。
8.根据学员的不同行业及兴趣爱好成立各种俱乐部,组织和开展俱乐部和各类沙龙活动。
9.与历届校友经常联系,开展与企业、政府等社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通过项目咨询、
调查研究、工作实习、联系讲座等多种方式,为各类学员(MBA,MPAcc,工程硕士等)提供发展、知识更新﹑课程学习及其他教育培训的机会。
10.组织年度校友返校活动,定期与会员交流学院各方面最新信息,发布MBA论坛。
12.为学员提供职业发展和设计咨询、提供创业帮助和就业指导。
13.积极为学员提供其他各类信息、咨询、策划等服务。
14.加强同国内其它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15.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西安交通大学MBA,提高西安交通大学MBA的社会影响。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MBA联合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服务的志愿;
3.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毕业和在读的所有MBA、MPAcc、工程硕士学生;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如下:
1.提交入会申请表;
2.经联合会主席团及会员代表大会审核、批准;
3.由联合会主席团及会员代表大会授权机构颁发会员证书或纪念徽章。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员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联合会的各项活动,向主席团提出意见、建议。
3.有权对联合会各级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
4.有权获取联合会的相关信息与资料。
5.在负责任的原则下,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会员有权参加联合会的有关会议,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联合会发起组织的各种团体;
7、优先获得联合会向社会各界推荐发展的机会。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1.执行联合会的决议,积极支持和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外维护联合会的形象和声誉;
2.遵守联合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为联合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3.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4.会员有按期缴纳会费的义务,由会员代表大会议定。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及重大不良行为,经本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为联合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半年召开例会一次并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会员通过会员代表大会行使权力。联合会主席团为大会的执行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成员由联合会会员和在校班委联席会成员构成,其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选举或罢免主席团成员;
3、审议和批准主席团提交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重要文件;
4、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发展战略和其他重大事项;
5、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主席团表决通过,报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审查批准,但延期换届时间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六条 联合会主席团为执行机构,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3名)、秘书长(1名)组成,人员构成由各班代表选举、提名等方式产生,任期一年,可连任两届,但不得超过两届。主席团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 审议和通过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2. 修改联合会章程。
3. 讨论、决定联合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主席团:
1. 由主席(1名)、秘书长(1名)、副主席(3名)组成,主席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及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经管院核准通过后任命。
2. 提议并组织修改联合会章程;
3、制定联合会的长远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工作计划,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秘书处及各职能部的工作,并进行考核;
4.制定联合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职责,提名各职能部门部长候选人,罢免不合格部长;联合会新增部门或裁减部门由主席团提议并表决通过。
5、按期组织、召开联合会各项会议;
6、组织联合会换届选举工作;
7、负责与院校的沟通与联络工作;
8、与MBA联合会有关的其他事宜。
主席团例会说明:主席团每月定期举行例会,时间为每月的上旬,参加人员为
全体主席团成员。例会事项为:
1、总结上阶段联合会各部门工作情况;
2、沟通各会员近期活动安排,提出对于联合会今后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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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下阶段联合会各部门工作重点,对工作做出具体分工安排。
4、两次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自动退出主席团。
主席团职责:
1、执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
2、主持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3、指导、协助和督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负责召开主席团扩大会议例会为每个月召开一次(并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参加成员为联合会所有成员,两次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自动退出联合会。
联合会主席职责:
1、提议主席团常委会机构设置、组成人选及其工作职责;
2、按期组织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
3、主持主席团会议;
4、对外代表联合会;
5、任期内工作报告及提报任期财务预算;
6、会商与联合会相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九条 秘书处
1. 秘书处由联合会成员组成,通常2-3人,设秘书长一人。
2. 对联合会主席团负责,组织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主席团的工作任务。
3. 负责监督、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有关日常工作。
4. 负责联合会各种经济账目管理及一般的联络、协调工作。
5、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班委联席会
1. 由在校的MBA暨专业学位的各班班长组成。
2. 对联合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建议,监督联合会工作,协助联合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十一条 职能部门:
主席团下设六大职能部门:宣传部、项目策划部、文体部、外联部、组织发展部、校友资源部,各大职能部门实行分管副主席负责制。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
六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3-5名)
1、负责联合会的宣传、组织工作;
2、配合学校、学院对外宣传西安交通大学MBA及专业学位,加强西安交通大学MBA及专业学位品牌及形象宣传;
3、配合主席团完成联合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庆典活动的组织安排;
4、对联合会其它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相应地宣传工作;
5、负责与相关媒体建立联系,邀请相关媒体对MBA联合会举行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7、协助MBA中心对MBA中心网站进行维护、更新和管理;
8、筹划创办MBA联合会工作简报,条件允许时,着手筹办MBA联合会杂志;
9、及时发布MBA联合会相关信息;
10、依据工作需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11、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策划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3名)
1、负责MBA联合会网站的运作;
2、配合联合会各职能部门完成相关活动的策划方案;
3、配合临时项目部完成项目策划方案;
4、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文案设计、网络技术等支持;
5、依据工作需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6、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体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4名)
1、了解同学的爱好、特长,积极组织同学参与各种文艺、体育活动;
2、负责定期开展和组织学员的文体活动,2-4次/年;
3、负责组织同学参加校内、兄弟院校之间的文体活动及交流活动;
4、负责与企业间进行文体比赛及交流活动;
5、负责策划、引导、组织联合会成员提高自身才艺素质;
6、依据工作需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7、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外联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3-5名)
1、负责外联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联合会资金的筹集;
3、负责联系各界对本会的捐赠、赞助、合作等事项;
4、加强对外联络,保持与各高校MBA联合会的联络,尤其是西部各高校MBA的联络工作;
5、积极促成校企合作,为校外企业与MBA同学之间搭建合作的桥梁;
6、依据工作需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7、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发展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3名)
1、积极与各大招聘网站、猎头公司及企业联络,建立合作关系,推荐社会导师;
2、协助MBA中心和管院学生工作处组织实习工作,帮同学联系企业参与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
3、根据同学兴趣爱好、特长和职业背景,负责组织成立学习兴趣小组,为同学选择职业方向提供帮助;
4、负责与MBA有关的招聘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5、组织联合会与兄弟院校的互访与交流,不少于2次 /年;
6、协助MBA中心和管院学生工作处,及时为学员提供专职、兼职就业信息;
7、组织和引导MBA联合会成员创业,并进行小规模的创业尝试;
8、负责加强本会与企业界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参观企业至少3次/年;
9、依据工作需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10、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校友资源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4名)
1、加强校园资源的运用
2、加强同学与导师的沟通和联系,向学校及MBA中心反馈学员对教学的意见,协助MBA中心及管院学生工作处做好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与MBA教学相关的专题讲座、学术研讨及其它各类学术活动;
4、负定期汇总学术交流建设情况,便于资料收集、积累;
5、联系报告人进行学术交流,负责学术交流后台工作,保障学术交流工作顺利进行;
6、每次学术交流活动之后做好相关的活动总结,对不足的地方进行改进;
7、积极与各级校友建立联系,定期与校友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与各兄弟院校及校内外各团体、组织交流与联络;
8、收集、整理MBA校友信息,定期更新;
9、负责组织、安排校友来校的接洽任务;
10、处理MBA日常学习事务;
11、依据工作需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12、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 顾问委员会的设置
顾问委员会的组成
顾问委员会是由社会多层次管理人员组成的顾问组织。顾问委员会是联合会的高层次决策咨询机构,参与联合会的决策研究,为联合会的总体规划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联合会的运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升联合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顾问委员会是发挥联合会人才优势的重要组织形式。
顾问委员会顾问成员由关注并帮助联合会发展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各界高层人士担任;分为特别顾问和顾问。特别顾问由担任过党政领导、企业领导、社会领导、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老师和各机构负责人担任。顾问由社会各界杰出优秀人士担任。顾问委员会的顾问团队能够充分激发联合会的智库资源和影响,是实现联合会发展战略的强力助推器。
一 为了协助联合会的各项活动,特设立顾问委员会。
二 顾问委员会的任务
1.就联合会的发展提出咨询和建议;
2.促进联合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与合作;
3.协助联合会从各界寻求经费财源。
三 顾问委员会成员的组成
1优秀校友、各界杰出优秀人士。此外,向联合会提供财源资助的代表人士也可作为委员;
2.院校领导、校团委、老师,经协商同意后也可作为委员;
3.往届主席团成员。
四 顾问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可继续连任。顾问委员选聘,由联合会依据工作需要向有关人士发出聘任邀请书,经本人确认签字回执后颁发正式批复和证书,并在联合会网上公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联合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五 顾问委员会人数暂定20人,顾问由主席团聘请,可根据情况陆续增聘委员。
六 顾问委员履行以下职责:
1.经常注意征集意见,提出建议;
2.对联合会重大活动、发展方向等作出评议;
3.参与联合会重大活动的决策或计划。
七 本章程有未尽事宜,在联合会主席团会议修正补充。
第二十三条 荣誉委员会的设置
联合会设荣誉委员会,包括荣誉会员单位和名誉会员、名誉副主席、名誉主席及荣誉副主席、荣誉主席等。
1、 对联合会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由联合会授予其荣誉会员单位称号。
荣誉会员单位有被邀请参加本会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
有获得本会的宣传推广权。
有获得本会在信息讲座、学术研讨、人才推荐、事业发展机会、咨询策划等方面的服务优先权。
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荣誉会员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
遵纪守法,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信誉,不得以本会名义进行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
热心本会建设,积极参与本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
对联合会的发展提出咨询和建议;促进联合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与合作;协助联合会从各界寻求经费财源。
为支持联合会事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单位可向本会提供资助。
2、本会分别聘任与联合会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领导、企业领导、社会领导、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相关人士、各机构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优秀人士为名誉会员、名誉副主席、名誉主席等。聘任期满或因工作变动即止。
3、本会按照某些人士对联合会贡献的大小,分别授予名誉会员、名誉副主席、名誉主席及荣誉副主席、荣誉主席等职务,与联合会共存。本会对在联合会任职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在其离任后授予荣誉职务。本会授予的荣誉职务属于个人的荣誉。
4、对聘任名誉职务和授予荣誉职务的人士,联合会颁发给相应的名誉证和荣誉证。其本人在联合会及各相关单位受到礼遇;应邀参加联合会每年举办的重大活动,并享受尊敬的礼遇。
在开拓和发展联合会事业中贡献卓越、德高望重的知识份子以及社会活动家企业家艺术家和其它各界人士,均可担任名誉职务。名誉主席和顾问可兼任。
5、各班班长原则上在经联合会批准后,可聘为联合会的“荣誉副主席”。共同组成联合会荣誉委员会,为联合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各项荣誉均由主席团推举。授予的各项荣誉均在联合会网上公示。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旨在明确MBA联合会的会议的原则,确定会议的基本事项以提高会议的效率与效果。本规定所指的会议包括联合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联合会部长会议、项目工作会议、联合会—班委联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MBA联合会全体会议由MBA联合会全体成员参加,开会时邀请管理学院相关老师列席。会议内容包括:听取MBA联合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讨论MBA联合会章程,根据需要予以修改;选举新一届MBA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及主席团提名的各部部长;审议新一届MBA联合会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六条 联合会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成员(主席、秘书长、副主席)组成,开会时邀请管理学院相关老师列席,主要负责处理联合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包括:决定每次联合会其他会议的日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对联合会下阶段工作提出议案;指导和协调各部的重要日常工作;处理MBA联合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主席团会议由联合会主席召集和主持。联合会主席可以委托秘书长或副主席主持会议。主席团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七条 MBA联合会部长会议由MBA联合会主席、秘书长、副主席、副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同时邀请管理学院的相关老师列席会议,主要负责处理MBA联合会的阶段性重要任务与临时重要任务,安排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联合会常委会议由联合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联合会主席可以委托秘书长或副主席主持会议。MBA联合会常委会议为联合会的工作会议,具体时间由主席团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 项目评审及工作会议 MBA联合会项目工作会议由相关联合会成员组成,同时邀请管理学院的相关老师参加,主要工作为讨论项目的可行性及所涉及的主要方面,确定项目总监人选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讨论项目的进度安排事宜等。
第二十九条 MBA联合会—班委联席会议由MBA联合会主席团成员与MBA各班班委组成,同时邀请管理学院的相关老师参加,主要工作为与各班班委沟通联合会的工作任务、会议精神;对各班同学提出的要求、意见、建议进行讨论与回复;讨论与各班合作组织相关活动等事宜。
第三十条 秘书处为联合会的日常办公机构,负责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及联合会各项会议召集,负责参会相关人员的组织工作。
第三十一条 MBA联合会各项会议对参会人员实行签到制,会议一般应安排在所有应会人员都能到会时举行。如无非常特殊的情况,所有被通知人员均应准时出席,由组织部主管组织纪律的副部长负责考察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对请假、缺会人员进行记录(秘书处负责安排)。
第三十二条 每次会议必须进行会议纪录,记录人由秘书处安排,记录人应具备相应能力,并能严格保密。
第三十三条 与会者均应根据会议性质依据秘书处的通知做好准备工作(如汇总总结提纲、工作计划草案、提案等)。秘书处负责落实会场,安排会用器材等,并在各项会议前把会议时间以及会议事项的大致安排预先告知与会者。
第三十四条 会议结束后,将会议记录交秘书处专人保存。签到名单由组织部留存,会议的组织部门负责将会议室设施归位及垃圾的清理,以便下个会议正常召开。
第六章 项目部制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MBA联合会依据具体工作要求,在特定的工作阶段进行项目部制的管理体制。
第三十六条 MBA联合会依据各阶段活动开展需要,成立临时项目部,并设立项目总监职位。
第三十七条 项目总监受主席团领导,定期向主席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三十八条 MBA联合会各成员内部通过针对某一阶段性工作竞聘项目总监,竞聘完成经主席团讨论后,在项目运作阶段全权负责项目的各项任务,可依据实际情况经主席团同意后调配联合会的相关人员。
第三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组自行解散,MBA联合会主席团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对项目总监进行相应的评级。对完成较好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条 项目负责人实行委任制、聘任制等方式
第七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
经费来源:
第四十一条 MBA联合会经费主要由学院拨款、校友捐献、社会赞助及其它收费构成。
第四十二条 联合会在每学期初做出下学期经费使用计划,上报审核,申请经费。
第四十三条 经费使用由各部门副主席申报,联合会主席审批,联合会秘书处负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主席团负责向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提交财务报告,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四十五条 联合会设立“杰出贡献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进行表彰奖励。
工 第四十六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七条本会建立有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配备有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财会人员调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八条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来源属于学院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和学院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上级报告并向会员公布。
第四十九条本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十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主席团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十五日内,经管院审查同意核准后生效。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三条 本会由于分离、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主席团或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管理学院审查同意。
第五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需在管理学院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管理学院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有关的事业。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修改权归MBA联合会全体成员大会,解释权归MBA联合会主席团。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MBA联合会主席团提经MBA联合会全体成员大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自MBA联合会全体成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