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MBA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6年6月MBA(EMBA)论文答辩安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15

各项目实习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及同学

2026 年 6 月 MBA/EMBA 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2026 年 6 月- 7 MBA/EMBA 答辩仅设 1 个批次,具体时间与节点安排如下:

答辩日期

资格审查截止日期

学位申请截止日期

送审结果通知日期

答辩预约截止日期

答辩论文提交日期

提交校级盲审论文日期

7 10日(周五)

6 月16

6 月 22

6 月 29

7 1

7 1

10 月 15

同秋季答辩

本批次为唯一批次,不设增补与顺延;

所有通过本次答辩的论文,统一参加 10 月 15 日校级盲审;

具体流程附件:2026 年上半年 MBA(EMBA)论文答辩及离校流程》区别批次为2026年12月

二、答辩资格认定

具备 6 月答辩基本资格的学员:

1. 基本资格(满足任一即可):2023 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 MBA 学员、2024 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 EMBA 学员;往期论文审核 / 查重不合格需重新答辩的学员。

2. 必备条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并开具发票;

三、联系方式

学分查询:029-82668069 职老师(MBA);029-82665531 张老师(EMBA)

学位咨询:029-82665854 马老师

答辩秘书:029-82666615 皇甫老师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人数满 4 人即可组织答辩,不满 4 人则顺延至下一批次;答辩需出示有效证件。

2. 答辩未通过者,按学校规定须在一年内修改论文,仅可重新答辩一次。

3. 未完成预毕业图像采集的学员尽快补照,咨询皇甫老师。

MBA与EMBA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