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习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及同学:
2026 年 6 月 MBA/EMBA 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2026 年 6 月- 7 月 MBA/EMBA 答辩仅设 1 个批次,具体时间与节点安排如下:
答辩日期 |
资格审查截止日期 |
学位申请截止日期 |
送审结果通知日期 |
答辩预约截止日期 |
答辩论文提交日期 |
提交校级盲审论文日期 |
7 月10日(周五) |
6 月16日 |
6 月 22日 |
6 月 29日 |
7 月 1日 |
7 月 1日 |
10 月 15 日 同秋季答辩 |
• 本批次为唯一批次,不设增补与顺延;
• 所有通过本次答辩的论文,统一参加 10 月 15 日校级盲审;
• 具体流程同附件:《2026 年上半年 MBA(EMBA)论文答辩及离校流程》,区别批次为2026年12月。
二、答辩资格认定
具备 6 月答辩基本资格的学员:
1. 基本资格(满足任一即可):2023 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 MBA 学员、2024 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 EMBA 学员;往期论文审核 / 查重不合格需重新答辩的学员。
2. 必备条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并开具发票;
三、联系方式
• 学分查询:029-82668069 职老师(MBA);029-82665531 张老师(EMBA)
• 学位咨询:029-82665854 马老师
• 答辩秘书:029-82666615 皇甫老师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人数满 4 人即可组织答辩,不满 4 人则顺延至下一批次;答辩需出示有效证件。
2. 答辩未通过者,按学校规定须在一年内修改论文,仅可重新答辩一次。
3. 未完成预毕业图像采集的学员尽快补照,咨询皇甫老师。
MBA与EMBA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