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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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下半年MBA(EMBA)答辩安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8-15


各项目实习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及学员:

2026 年下半年 MBA/EMBA 论文集中答辩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安排

2026 年下半年 MBA/EMBA 论文集中答辩时间为:9 月 24 日周四、9 月 30 日周三、10 月 10 日周六、10 月 13 日周二共四次
所有批次通过答辩的论文,统一于 10 月 15 日提交校级盲审

9月21日论文内审评审结果为“修改后答辩”,则修改后答辩的时间可预约10月10日或10月13日1013日参加答辩的同学,仅限论文内审意见为修改,本次不接受新的答辩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流程请参见《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MBA/EMBA 论文答辩及离校流程(2026 年 8 月修订版)》,详见管理学院官网 MBA 与 EMBA 通知公告模块。

2.答辩资格认定

具备 2026 年下半年答辩基本资格的学员包括:
(1)2024 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 MBA及EMBA学员;
(2)往期学位论文内审、盲审或论文查重检测不合格的学员。

上述学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已按时缴费(需及时开具发票);
(2)已按时提交中期报告并审核通过(本条件适用范围:MBA 学员及 2020 级以后 EMBA 学员)。

3.联系方式

查询学分:029-82668069 职老师(MBA)  029-82665531 张老师(EMBA)
学位咨询:029-82665854 老师
答辩秘书:029-82666615 皇甫老师
地  点:MBA/EMBA 中心

4.其他事项

(1)申请人数满 4 人即可举行答辩,未满 4 人则顺延至下一批次进行答辩。参加答辩学员需在答辩开始时出示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重要提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答辩不合格者,其硕士学位论文须在一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参加答辩,且仅可重新答辩一次),需修改三个月至一年,学员完成学位论文修改,经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重新进入送审、答辩环节;
(3)未参加预毕业图像采集的 MBA 及 2017 级以后的 EMBA 学员应尽快补照。详情咨询答辩秘书皇甫老师。

MBAEMBA中心
2026 年 8